端午節回台北,收了兩張罰單
對,自認算是很規矩的駕駛。開了這麼多年車,顯少吃罰單。這次,端午節那一趟從中部回台北,一個路段,收了兩張罰單。
收到通知時,第一個感覺很直接:明明是確定有開放路肩,才在合法的狀況下行駛。這根本就是被找麻煩。
一張是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」,一張是「未依規定變換車道」;仔細看了一下內容,第一時間就去申訴了。
明明就是直行,進到合法開放的路肩,還要打方向燈?
我也沒看到路肩有標示"路肩專用"之類的。不能變換車道,難道是指走路肩的都只能下交流道? 不可能吧。
結果,兩件都還是判定違規。
第一張,以為是一路直直地開,其實是跨了線
是從加速車道進到開放路肩,當下的理解很簡單:順著左邊的虛線,進到開放的路肩,怎麼看都像是在「直行」。
裁決函的看法是:開放通行的路肩,有車道性質;加速車道和路肩之間,依然是兩個車道。只要跨過標線,就是變換車道,要先打方向燈。
很不爽,也沒礙到誰。規定就是這樣。
圖一:主線最外側與加速車道以長虛線區隔;從加速車道跨過右側實線進入開放路肩,裁決的認定是「變換車道」,跨線前要打右方向燈。
第二張,原來只能下交流道
車子走在開放路肩上,看到「前方路肩通行禁止變換車道」的告示牌,看來就只能乖乖的
下交流道?
對……對啦。不然,就等著繳點錢給政府。
圖二:主車道、減速車道、路肩。看到標示還切回主車道,就等著繳稅。
不死心,還去問了 AI
收到申訴結果後,還是很想再申訴一次。
總覺得這種事,怎麼看都是標誌標線設計得太不直覺,應該有人有申訴成功的經驗吧。
所以把裁決函的理由、路段和問題拿去問 AI。原本還期待它能幫忙找出一個有力的反駁點。
結果,連 AI 都認為,依函文描述的標線、標誌和規則,這兩件確實都算違規。
呵呵~ 呵呵~ 那至少再撈點殘餘價值,請AI照我的風格,寫個文章吧……
原來,我賺了30年
路肩的標示,真的要仔細看。現在,申訴也做了,AI也問了。唯一還能安慰自己的方法就是:「原來,我賺了30年。」過去遇到的人,都太友善,沒有被舉發。遇到一個愛舉發的,幾公里就送出2張紅單。
真好,還讓我練習,跟AI一起寫文章。嗯~ 文章給40分,主要都還是自己改;圖片,給60分,搞了好久,才算是勉強可以用。
